承包方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工人受伤谁负责

2023-02-16 06:43:28 来源:法师兄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3]34号《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条的规定,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关键词: 主体资格 承包单位 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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