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生育津贴领取资格及方式

2023-01-06 14:20:40 来源: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呼和浩特生育津贴领取资格

(一)在呼和浩特市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用人单位为其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用12个月以上。

(二)不满12个月的,待连续足额缴纳满12个月后再申领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待遇;首次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职工,设置12个月的等待期,等待期内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三)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需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

呼和浩特生育津贴领取方式

网上申报

2023年1月1日起对参加呼和浩特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异地就医生育医疗费报销和企业在职职工、行政事业单位合同工生育津贴的申领,采取由职工本人或参保单位专管员通过内蒙古医保网上办事大厅线上申报,并停止线下受理生育待遇报销、申领的材料。

关键词: 生育津贴 呼和浩特 领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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